厂房及附属用房的建造、出租、出售(仅限于开发岳新路以西、台中路以南、台南路以北、地块编号为320514701301的地块),物业管理;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