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原苏州市路灯管理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市区道路照明和公共景观照明设施的管理、养护维修;完成市区道路、新村住宅小区公共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完成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景观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路灯和公共景观灯光的养护维修经费由市财政每年安排,照明工程建设经费由建设方出资。另外,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可对外承揽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及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为参与市场竞争,管理处全额投资成立了苏州市城市照明工程公司(国有企业),具有一级城市照明专业施工资质,有较强的设计、制作和施工力量,特别是近几年,管理处遇到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大好机遇,先后完成了官渎里、友新、新庄、东南环立交桥,东环、南环、西环、北环及北环东延等一大批高架路灯及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并协调完成了环古城河、三香路、人民路、干将路等主干道沿街、沿河建筑的景观照明,开拓照明新领域,美化提升了城市形象。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注重社会服务功能,先后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110联动”、“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坚持多年的路灯报修制度,其中包括各类事故24小时修复,下午3点之前报修的路灯当晚亮灯等一些便民利民措施,促进了单位服务、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