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规划监察支队于1988年5月成立,当时名为“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监察中队”,核编10名。1992年6月,更名为“苏州市规划管理监察队”,人员不变。1995年1月,更名为“苏州市规划管理监察大队”,同年12月人员扩编为25名。2002年4月,更名为“苏州市规划监察所”,核编15名。2010年8月,更名为“苏州市规划监察支队”。
支队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党员10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2名。支队是苏州市规划局下属的一支行政执法队伍,也是局对外的一个服务窗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苏州市市区(工业园区除外)实施规划监察和按管理权限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或者许可条件建设的负责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督查。
二、负责对规划部门已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已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设计违法建设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参与市局、吴中区、相城区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四、负责对经规划批准超过使用期限,逾期未申请延期手续的临时建筑的处理工作。
五、查处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施工图纸的行为。
六、受理群众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建设的来信、来访、来电的举报、接待及答复工作。
七、参与市区110社会联动工作。
支队先后被授予江苏省建设系统城建执法先进单位、苏州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察先进单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