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党的中心任务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确定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参与研究区妇女儿童工作规划;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检查、协调全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参与本区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r+
2、组织开展社区妇女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全区的“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努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成员整体素质。\r+
3、组织开展在有关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评选“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组织妇女参与各类技术和技能培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r+
4、依靠社会各方力量,抓好以家庭教育为重点,以“优生、优育、优教”为内容的儿童工作,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r+
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拓展社会化维权渠道,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r+
6、参与女性人才资源的管理和女性人才的培养、推荐及输送工作;制定本区妇女干部学习、培养规划,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地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r+
7、广泛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开展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反映各界妇女群众的思想情况及愿望要求;抓好信息网络建设和情况反馈,加强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理论研究。